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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男起诉离婚,丰南律师张景黎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2013-3-20 14:58:27

    2012年8月28日河北燕南律师事务所接受丰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由丰南律师张景黎作为本案中受援人李某与薄某离婚案的代理律师

    接受本案后,张律师在燕南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为受援人李某、李某的妹妹做了询问笔录,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得知受援人的妻子薄某与李某结婚后,不尽妻子的义务,天天在外边玩儿,还打牌,对家里不管不顾,李某还是像以前一样由其父亲照顾日常生活,可是家里的一切支出全是由受援人李某承担,薄某有病住院的治疗费用全是由李某支付。婚后两人也因性格不合,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李某无奈之下只好起诉离婚,并到法律援助部门,希望得到法律援助。张律师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对受援人的遭遇表示同情,李某在生活中没有因为自己的残疾而自暴自弃,而是更加坚强的靠自己的劳动维持家庭生活,被告不但不珍惜,反而将李某当成挣钱的工具,这对李某太不公平,本着互谅互让,和谐解决纷争的原则,张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代理意见,认为李某与被告薄某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维系夫妻关系,建议二人协议离婚。

    后本案在丰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受援人李某与被告薄某达成了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原告补偿被告人民币15000元,至此本案终结。张律师的代理工作得到了受援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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