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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云海军律师为么某提供离婚案件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2013-3-20 15:11:15

    2011年4月燕南律师事务所接受么某的委托,指派云海军律师担任其离婚一案的代理人。同时,委托人么某向燕南律师事务所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并提供了丰润区韩城镇刘各庄东村出具的困难证明,燕南律师事务所经研究决定,批准了么某的申请,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原告梁某在诉状中称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经常因琐事争吵不休,梁某看在孩子尚幼,不忍伤害孩子,所以总是忍让,但是自从梁某得病后,么某总以种种理由找茬吵架,所以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与么某离婚。但是云律师与么某交谈后,了解到情况并不是梁某诉状中所说的那样,导致双方吵架的原因主要是梁某的家庭因素,梁某的姐姐长期在娘家居住,挑拨婆媳关系,梁某听信其母亲的说法,没事就找茬对么某进行殴打,实施家庭暴力,而且梁某放弃了么某亲属托人为其找的工作,整日在家游手好闲,这也是双方经常争吵的原因。么某同意与梁某离婚,因自己生活困难,没有住处居住,没有收入来源,所以也同意孩子由梁某抚养,但是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云律师了解到上述案情后,希望双方可以和平、友好的解决此事,因此,主动的为双方进行调解,在维护么某的利益的同时,也照顾到了对方的利益,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委托人么某对云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的敬佩,对调解的结果也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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